溽暑夏季,兒童意外傷害事故頻傳,其中又以交通事故、溺水及跌墜等3項最常見。醫師提醒,兒童「意外」傷害事故,是都可以避免,呼籲幼童父母,千萬不能讓嬰幼兒獨處,哪怕只有1分鐘,也不可心存僥倖,讓嬰幼童處在死亡高風險環境中而不自知。

 

黃清峰(如圖)指出,兒童事故傷害,不是意料之外。(攝影/張世傑)
黃清峰(如圖)指出,兒童事故傷害,不是意料之外。(攝影/張世傑)

 

三軍總醫院小兒科主任黃清峰指出,根據衛福部103年10大死因統計,發現國內1到14歲兒童及15到24歲的青少年中,因事故而死亡的人數位居第1名,其中以交通事故死亡最多,其次則是意外溺水及墜落等。

交通事故多 先預防少傷害

尤其7月初甫進入暑假,國內就先後發有2起溺水事件。包括:高雄1名6歲男童墜樓身亡,另位於萬里的溫泉會館也有1名10歲男童溺水,目前昏迷仍在林口長庚插管救治。

事實上,兒童事故傷害是可事先預防。例如,交通事故很多都是小朋友突然跑到大馬路上,導致車輛剎車不及撞上,或是騎自行車發生事故,如果家長能多留提醒,或是規範要求幼童騎自行車需戴安全帽,可大幅降低幼童死亡風險。

兒童獨處 增加意外風險

台灣兒科醫學會理事長、長庚醫院副院長黃璟隆強調,調查發現,國內兒童傷害事故發生地點大多在家庭環境。8成兒童曾有獨處經驗,超過1成兒童在1個禮拜內,有4天以上的獨處經驗,兒童獨處時最容易引發不慎用火、用電及墜跌等事故發生。

 

調查發現,國內兒童傷害事故發生地點大多在家庭環境,且8成兒童曾有獨處經驗。
調查發現,國內兒童傷害事故發生地點大多在家庭環境,且8成兒童曾有獨處經驗。

 

按兒少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也不得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反者可是有刑責的。


意外傷害 父母僥倖心態釀災 

特別是0至4歲嬰幼兒尚未具備行為能力,是發生意外機率最高的階段。除了以上所提到的交通事故、意外溺水、意外墜落等,其他如燒燙傷、跌倒、誤食異物及藥物、中毒、坐學步車、玩窗簾繩及脖子綁線造成窒息等事故傷害,都應加強防範。

值得注意的是,國內兒童會發生事故傷害的最大原因,是大人的僥倖心態。幼童父母時常會有「沒想到我的小孩會做這種事」、「應該不會這麼倒楣吧」或「我以前也是這樣長大的」等想法,殊不知一次疏忽,哪怕是1分鐘,都可能造成孩子及家庭終生遺憾。

【醫師小提醒】:

 

國內兒童會發生事故傷害的最大原因,是大人的僥倖心態。
國內兒童會發生事故傷害的最大原因,是大人的僥倖心態。

 

居家生活要謹記「1不4要」原則,即「兒童不獨處、責任要清楚、危險要遠離、異狀要留意、配備要充足」。例如樓梯扶手、窗台或陽台欄杆間隔應保持10公分以下,避免幼兒墜跌;或是陽台欄杆高度不可低於85公分。提高警覺,處處留心,讓兒童意外事故發生風險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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